本文旨在向非香港居民簡介香港在回歸中國前後的宗教概況,撰寫年份為2008年,回歸十一周年。
由於香港前殖民地忠主國英國的國教為聖公會,香港沿用著英國傳統政策和法規,因此一直以來都對基督宗教實施優惠政策。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後,香港憲制性法律文件《基本法》第32條規定,香港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開傳教和舉行、參加宗教
活動的自由。《基本法》第141條亦規定政府不干預宗教組織的內部事務,宗教組織和教徒可與其他地方的宗教組織和教徒保持和發展關係。當然,部分特別為基督宗教的優惠,在回歸後就開始陸續收緊,逐漸回復平衡和公平。
佛誕
在香港回歸前,屬於宗教的公眾假期,計有基督教的復活節(三天)和聖誕節(兩天),而其他宗教的重要日子則未有納入成為公眾假期。
香港約有一百萬佛教徒,在回歸後兩年(1999年)開始,佛誕日終於正式成為公眾假期。在1999年和2004年,佛教團體先後在佛誕期間迎請北京「佛牙舍利」和西安「佛指舍利」來港供奉,獲得香港特區政府配合和支持,令教會人士大為眼紅。(註一)
一些民間風俗,也因應佛誕成為公眾假期而作出相應改變,例如長洲太平清醮,原為每年的正月在北帝前杯卜決定,而從2001年起,已與佛誕定為同一天,2005年起,其中被禁多年的搶包山活動亦獲准恢復舉辦,當年令長洲某教會的教牧及信徒失去常性,與太平清醮巡遊隊伍發生正面衝突。(註二)另外,道教的譚公誕也是在同一天,於是筲箕灣一帶的慶祝活動因為公眾假期而變得更熱鬧,包括舞龍舞獅、飄色表演等。
2006年,香港旅遊發展局更把「佛誕」、「天后誕」、「譚公誕」和「長洲太平清醮」四個傳統節日串連起來,規畫成一項名為「傳統節慶巡禮」的年度重要活動,吸引對香港傳統節慶有興趣的遊客。
慈善團體
據筆者了解,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貧困時期,教會利用派奶粉、餅乾等手段,吸引了不少民眾成為掛名信徒,教會亦成功建立慈善的形象,興辦一系列的社會服務團體,壯大勢力和佔有率。至今,香港社會福利界的非政府慈善團體,大部分都是有教會背景的。(註三)
稅務局界定慈善團體的定義為:
(a) 救助貧困;
(b) 促進教育;
(c) 推廣宗教;
(d) 除上述之外,其他有益於社會而具慈善性質的宗旨。(註四)
慈善團體可按香港《稅務條例》獲豁免繳稅。因此,教會以「推廣宗教」的功能,可自動成為慈善團體,在這方面得到政策上的支持,在籌款、信徒十一奉獻上都能獲稅務豁免。
香港教會勢力因而日益壯大,卻經常對外宣稱教會出現財赤、入不敷支,一方面向信徒大力宣揚十一奉獻及非經常性籌款集資,同時又不斷植堂擴堂以增加資產。現時並無單一法例規管慈善團體,法律改革委員會正研究訂立慈善法,進一步加強對慈善團體的監管,包括操守、活動性質及財務報告等,稍後將諮詢公眾。(註五)
教育
許多教會學校公然以傳教為主要目的,並明文寫在校訓上,強逼學生參加宗教活動、修讀宗教科目等,在學生吸收知識的黃金期內,不平等地灌輸單一宗教的教義。
事實上,辦學團體除了繳付一筆過開辦學校費用外,隨後就可以成為政府津貼學校,一直獲得政府資助,無須再付出營運資金。香港價格高昂的珍貴土地,也由政府以象徵式價錢向學校批出。於是很多教會學校的禮堂,都可順理成章地在星期日成為教會、教堂,充分利用所得資源。(註六)
2004年「校本管理條例」(《2004年教育(修訂)條例》),在天主教及一眾教會辦學團體大力反對下通過。有關條例目的把校董會轉為法團,引入教師、家長、校友共同管理學校,免除原有由辦學團體委任的校監作為學校最高領導人,它可削弱教會控制學校的能力,避免教會對學校黑箱作業,為所欲為。(註七)
目前,香港中小學總數為1015間,其中天主教及基督教的中小學數目為554間,佔53%。(註八)
部分小型教會沒有自置物業,需要負擔高昂的租金費用,因此一直以來,許多教會都借助開辦學生自修室卅閱覽室,藉以向政府申請減免租金和差餉。事實上,許多非教徒學生根本不知道一些教會可以作為學生自修室或閱覽室的用途。(註九)
回歸後,部分使用率極低的教會自修室或閱覽室,陸續被終止租金和差餉優惠,以削減政府教育開支,部分教會因而備受財政影響。(註十)
婚姻
在回歸前,除了婚姻註冊署外,主持婚禮幾乎被基督教或天主教的教堂壟斷。從2004年起,除了婚姻登記處及教堂外,政府已陸續批准開放其他宗教處所作為合法婚禮場地,包括佛教的粉嶺觀宗寺、道教的嗇色園黃大仙祠、跑馬地印度廟、灣仔錫克廟。
2006年起,政府更容許準新人自由選擇任何婚禮地點及時間,只須合資格婚禮監禮人在場證婚,例如認可律師,婚姻便具法律效力,教會因而喪失對婚姻行禮的壟斷性,相信長遠將降低基督教或天主教教堂婚禮的租金收入。
政府內外的影響力
現時,在政府架構主要官員中,教徒比例仍然偏高。在政府三司十二局中,天主教徒有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教育局局長孫明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而基督新教信徒有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也就是說,在包括曾蔭權在內的16人管治班子中,起碼有基督徒10人,比例超過六成。而曾蔭權上一屆管治班子的基督徒比率更高,達到86%。另外,立法會議員也有不少是天主教徒或基督徒,對某些政策上有決定性的影響。(註十一)
教會於政府內外都在擴大影響,雙管齊下動搖立法議題,包括居港權事件、校本管理條例、反對賭波合法化、性傾向歧視條例、淫審處卅中大學生報事件、反邪教法、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等。2003年起每年在香港回歸日發起大遊行的「民間人權陣線」,其中基督教和天主教團體所佔比例都很大,而其他宗教團體則未見有參與。(註十二)而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言行更不時與政府針鋒相對,發揮反政府影響力。以上種種,在回歸前都鮮有發生。
結語
香港基督教界不必感到受逼迫,這是社會由既得利益集團控制,趨向多元、包容、公平時所必經的階段。筆者對此向基督教界建議:欣然接納,或可多作祈禱。
(註一)牧者心聲:佛牙
http://www.npac.org.hk/worship/sunday/1999/19990509/19990509p1a.phtml,某教會學校只稱佛誕日為 Public Holiday(公眾假期)
http://picasaweb.google.com/3christianity/xxmdpE#5105265087143245586
(註二)「長洲十字軍」與太平清醮衝突事件
http://picasaweb.google.com/3christianity/CwaSNI#
(註三)稅務資料:慈善捐款及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
http://www.ird.gov.hk/chi/tax/ach_index.htm
(註四)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及信託團體的稅務指南
http://www.ird.gov.hk/chi/tax/ach_tgc.htm
(註五)法律改革委員會對慈善組織的研究
http://www.hkreform.gov.hk/tc/projects/charities.htm
(註六)教育局:學校行政 - 政府資助
http://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1806&langno=2
(註七)校本管理條例正面睇
http://www.edb.gov.hk/index.aspx?langno=2&nodeID=5118
(註八)《中學概覽 2007/ 2008》
http://ssp.proj.hkedcity.net/chi/adv_form.php 及 《小學概覽 2008》
http://psp.proj.hkedcity.net/chi/parser.php?file=chi/advsearch.htm
(註九)自修室名單
http://www.edb.gov.hk/FileManager/TC/Content_236/sclist-tc.pdf
(註十)沙角自修室
http://www.fmchk.org/news.php?cat=SocialNews&id=stsc&year=2002
(註十一)2008年立法會選舉候選人一覽
http://exchristian.hk/wiki/doku.php/2008%E7%AB%8B%E6%B3%95%E6%9C%83%E9%81%B8%E8%88%89%E5%80%99%E9%81%B8%E4%BA%BA%E4%B8%80%E8%A6%BD
(註十二)走出信仰卅真理:「民陣有野講」之「不同宗教如何介入七一?」
http://www.inmediahk.net/node/41606
請各位多給意見,以便改進文章,謝謝!
http://exchristian.hk/forum/viewthread.php?tid=2647&extra=page%3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