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這個概念的分析 (作者:李逆熵)
「神」這個概念的分析
李逆熵
「神」這個概念不是自古便有的,從遠古時代的原始部族社會中的巫術、圖騰膜拜、泛神論、多神論等思想,以至近世〈指近三四千年〉所產生的排斥性的一元神論,其間發展的過程是漫長而且曲折的。以現在的信仰趨勢而言,無可否認一元神論是佔了極主要的支配地位,而在所謂宗教與科學的衝突中,站在宗教前線的領導主體也正是一元神論──特別是起源於中古猶太教的一元神論,亦即現代天主教─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我們研究「神」這個概念,便因此很自然地集中於這一體系所信仰的那個「神」──即古時所稱的耶和華,現時的上帝、天王。
研究一元神論思想的形成和發展的過程,是文化人類學者的工作,我們現時主要的任務,是探討一下在今時今日的形式宗教裡,「神「這一概念的內涵究竟為何。
若有人對我說:「你一定要信x!」我一定會問:「甚麼是x?」同樣,當你說「我們都要相信上主!」我一定反問:「上主究竟是甚麼?」有些人認為上主〈或神〉這個詞語是不辯自明的,是無須細問的一個共同意識,這種看法實在是太天真了。「神」這個概念是十分複雜的,而且解釋也各有不同。我們首先一定要弄清楚,你所信的神與我所說的神是否一致,忽略了這一點是很多混亂與誤會所產生的原因。
我曾把「神的定義為何?」這個問題分別問過不少天主教或基督教的信徒,而我最常得到的答案是:「我們根本不可能為神下一個定義。人類以其有限的理解,蓋不能全部認識神的無限偉大,更何況是定下一個認識的框框,把神局限起來呢?」這當然是一個意料中的答案,但這是否表示「此路不通,別無他路,我們是永遠不能對神這個概念作進一步研究呢?」不。我們雖然不能得到神的一個窮盡性的最終定義,卻可以轉過來談神「應有的基本屬性」。誠然,我們必須說明:這些屬性並不是十足充分的,我們所要求的不是充分條件,而是必要條件。我曾多次主動提出若干這樣的條件讓一些教友選擇,而他們亦屢次贊成這種嘗試,結果得出了下列的「通過議案」:
神之所以為神,必須是:
(一)萬物的創造者;
(二)萬物的主宰;
(三)「人格化」的;
(四)無處不在的;
(五)永恆的;
(六)〔全能〕的;
(七)〔全知〕的;
(八)〔至善〕的。
這八個條件當然不能完全地形容神,但也已包括了較為扼要的數點,我們把表列重看一遍,將發覺有很多地方很值得商榷,有些地方則可能會〔過簡〕和〔不完全〕,例如:萬物的創造者未必是萬物的主宰(如印度教中的神即是);在天主教-基督教教義中,〔神造萬物〕應該包括〔天主造人〕,所謂〔人格化〕其實指人類是依照著天主的形象造出來的,實是人類的〔神格化〕,而〔天主的形象〕並非指天主是男人或女人,是黑人還是白人,而是指天主聖靈的本質;至於無處不在則是天主〔靈〕的本質的體現,因為物質世界根本沒有無處不在的東西(我已聽到有人產生疑問:那麼〔靈〕的定義又是甚麼?但對這個問題,我想還是留待讀者自己思索好了);第五個條件所謂永恆,其實是指〔神〕是〔超越時間〕的(姑且勿論那是甚麼意思);最後一條謂神是〔至善〕的,意即神是一切道德的根源,脫離了神就根本沒有善惡可言,而人生也將失去了所有意義。
關於這項屬性,詳細的解說可能人各不同,甚至眾說紛紜,對此我欲逐一討論,只是選了其中數點,以最基本的觀念加以分析.就先看(一)〔萬物的創造者〕,這個觀念是最基本的,但解釋仍非簡單,當我向一位基督教徒問及〔神〕的屬性時,他第一個提出的是﹝神是存在的根由.﹞(God is the ground of being.)其意謂一切事物之存在,皆是〔神的結果〕,沒有〔神〕就沒有所謂存在,說得通俗點,就是當我們看到這個生生不息的宇宙如何壯麗,如何神奇,如何偉大和奧妙時,我們不期然地必會產生〔這一切一切是如何發生的?〕這個大疑問,〔大自然就是天主存在的見證.〕此一論調遂由此而生,但事實究竟是怎樣呢?現在讓我們細心分析一下:我們觀察到大自然中很多複雜的現象,由於當時的知識水平所限,往往不能用以前的經驗及從實踐中掌握得到的知識來加以解釋,但人天生好奇而且傾向於理性的動物,理性告訴他們,自然界的大部分現象是因果相連的,自然界的普遍客觀規律,也就是因與果的規律,一隻雞沒有了蛋不會孵出來,一塊石頭也不會無緣無故的自動滾上山去,每件事都一定有它的解釋,有它的因,但一件事的因卻總也有其自身的因,由是因果相連,因外有因,究竟有沒有止境呢?我們用B來解釋A,C來解釋B,D來解釋C,E來解釋D,但究竟這個過程有沒有一個完結?宇宙的一切有沒有一個最終的〔解〕呢?我們能否找出這奇妙造物最終存在的理由呢?
這確是一個發人深思的問題,歷來的哲學家對此都有不同的見解,但總結來說,答案大約有二:一是承認認識是無止境的,知識是無盡的,因果循環的沒有終結正是這個宇宙的基本屬性,最終的「解」是不可能達到的,而且也不存在。這觀點承認了解釋的無限性質,但人類往往對「無限」這個虛無縹渺的概念感到難以接受,在感情上我們不能體會無限,正如布魯諾《論無限》一文的對話錄中,勃基奧說:「這樣的無限我的頭腦理解不了,我的腸胃也忍受不了。」於是一些人則提出另一種論調,他們認為看似無盡的解釋實在是有終結的,宇宙應該有一個最終的真理,萬物最後應有一個解釋,這個解釋是一切因果關係的總泉源,是「第一因」。
好了,有了「第一因」,似乎樣樣事都好說多了!「第一因」產生宇宙,「第一因」解釋一切;於是又有人說,這個所謂「第一因」也就是「神」,因為只有「神」這般偉大才能派生一切,「神」是造物主,是萬物的源頭,故大自然的存在也就已證明了「神」的存在。但真的嗎?讓我們來看看這究竟是甚麼一回事:「第一因」是我們研究因果問題時所提出的一個答案中所引伸出來的假設,這個假設是先驗的,是沒有事實根據的,其真實性根本無從確立,它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而就算我們承認它是真的,那它也只不過是一個自然界的客觀事實,根本與宗教扯不上甚麼關係,若我們喜歡叫這個「第一因」做「神」,這當然無可厚非,但這樣的一個「神」,充其量也不過是「第一因」的代名詞,是一個死物,是我們對客觀世界認識的一個延展,與現時形式宗教所信仰的「人格神」相去不啻十萬八千里,可是偏偏有些人卻以此為自己先驗所下的價值判斷服務,在不知不覺中進行了偷換概念的伎倆,偷偷的〈誠然,也可能是無意識的〉把「人格神」這個概念竊據進來,不但把「第一因」神聖化,而且還為其加上許多毫無根據的屬性,披上了一層神祕的外衣,於是便得出了「大自然是神的見證」這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