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兒赤裸遊街 父判守行為
罰兒赤裸遊街 父判守行為
因不滿九歲長子沒有做功課,無業的「非常父親」強逼長子裸體「遊街示眾」,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名,粉嶺裁判法院裁判官黃汝榮雖批評被告「冥頑不靈」,但考慮「始終為個仔好」,輕判他自簽一千元、守行為兩年,原可獲釋的父親昨午因另一項虐兒罪,到屯門裁判法院申請保釋,卻遭另一裁判官郭偉健指有暴力傾向,下令繼續還押候訊,他即在庭上大喊﹕「上一庭已判我無罪﹗」
因干犯虐待長子赤裸「遊街示眾」罪名的姓陳被告(四十六歲),還押兩周後,昨晨先由囚車押送到粉嶺法院聽取判決。裁判官黃汝榮引述被告兩份精神報告指,被告是「智慧上邊緣性聰敏」的人,但性格偏離社會、有紊亂徵狀、脾氣暴躁,有暴力傾向及堅持己見,但毋須接受精神治療。
黃官接納報告建議,但批評被告「冥頑不靈、堅持己見」,雖然被告很愛錫兒子,但「教而不得其法」,所謂「仁者教仁,智者教智」,被告卻「仁智皆空」,只會令「兒子有刻骨銘心的記憶及經歷」,卻達不到效果,又勸籲他教導兒子時,要多聽第三者意見,否則兒子會「終生不悟」,怎料被告卻回應「大家目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