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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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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eedomJustice
時間:
2006-10-27 02: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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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殺
一聲大吼打斷了我正在寫論文的手,那是一個充滿極度恐懼的大吼。
我看看手錶,深夜一點多,我必須熬夜把這篇論文趕完才行。外頭正下著大雨,誰會在這時候在我家門口叫我的名字?
「奇龍!快開門!」
聽這聲音......是李順?
我馬上衝下樓,打開了大門。果不奇然,李順披頭散髮的站在門口,身上全被大雨給淋濕了。
「你怎麼搞成這個樣子?」我看見平常穿著體面的李順現在竟然狼狽成這副模樣,忍不住問道。
「進去再說......」李順自顧自的的走進了我的屋子。
我和李順是好哥們,我們兩個在同一所大學裡教書。我長的還算不錯,但李順長的比我帥多了,身材也比我好,在學校比我還受歡迎。
現在李順活像剛從井裡爬出來的貞子,全身被淋的濕漉漉的,坐在我客廳的沙發上,頭髮雜亂的遮住了他的臉。
「你到底怎麼啦?」我再看看手錶,說道:「你今天八點不是才跟我分手嗎?怎麼現在變成這樣?」
「奇龍,我問你......」李順的聲音輕輕地,我差點聽不到,他繼續說:「我去了哪裡?」
「什麼?」
「我不是跟你在酒吧喝酒嗎?」李順聲音大了起來,「然後呢?我什麼時候走的?去了哪裡?」
我被他嚇到了,但我仍是努力裝出一副鎮定樣,答道:「你大概跟我喝到八點左右吧,然後你說你跟別人有約,就先走了。」
「慘了慘了......」李順懊惱地用雙手抓著頭,口中喃喃自語:「完了......我一定醉了......」
「你別在那邊自言自語,到底怎麼了?」我坐到他身旁。
李順沉默了好一陣子,嘴巴裡吐出了一個名字:「陳怡潔......」
「陳怡潔?」我眉頭微微一皺,陳怡潔這名字我是知道的,她可以說是我們學校的校花,在學校中相當有名。傳聞中說,陳怡潔從來對男同學沒興趣,她喜歡的是男老師,甚至還傳出了她和學校中一名年輕老師正在交往的謠言,現在看李順這副德行,不用說了,謠言是真的。
「你跟陳怡潔在交往?」我詫異地問道。
李順緩緩點了點頭,眼神中竟是失落感。
「你被她甩了?」我把手放到李順的背後,安慰道:「別難過了,年輕小女生嘛......」
「不,你說錯了。」李順搖搖頭,「我把她殺了。」
「什麼!?」我嚇的身子退到了沙發的邊緣,我有沒有聽錯?李順殺人了?
「不不!我不知道!」李順痛苦地抓著頭,大吼:「我一醒來,就發現她死在我身邊了!我不知道啊!」
「你先冷靜點......」我離了李順一段距離,說:「到底怎麼樣,你慢慢說,好嗎?」
李順用他那惶恐地眼神望了望我,接著說道:「我今天......不,應該說是昨天的事了,我在下午大約五點半時收到了陳怡潔的簡訊,要我在晚上九點到我們常去的那間賓館房間碰頭......」
「賓館?」我忍不住出了聲,「你跟她上床?」
李順苦笑,「現在女孩子很開放的,我們上過不只一次了。」
我無奈的搖搖頭,等李順繼續說下去。
李順繼續說道:「後來你在七點時找我去喝酒,我想時間也還早,便答應了你,想不到我喝了幾杯後就醉昏了,當我醒來時,我就躺在那間賓館房間裡,全身一絲不掛,陳怡潔躺在我身旁,早就死了。」
「痾,那麼說......」我警覺性地看著李順,「你殺了她?」
「我不知道。」李順情緒已經平靜了下來,他大概也知道必須接受這個事實了吧。「我可能喝醉了,在酒吧跟你分了手,到了那家賓館,然後不小心殺了怡潔......」
「哇哇!」我大叫,「那該怎麼辦?」
「我不知道!」李順突然大吼一聲,我又嚇了一跳,霎時閉上了嘴。
我們兩人間沉默了好一陣子,李順終於說話:「奇龍,你能幫我嗎?」
數十種想法在我腦中交錯而過,但我真正想做的只有一種。
「兄弟,」我輕輕把手放到李順肩膀上,「自首吧。」
李順的眼淚頓時像水庫洩洪般流了下來。
隔天,社會上出現了一條大新聞。
一名大學男講師與一名女學生有染,在一次的做愛中,男講師可能為了尋找高潮,失手用枕頭悶死了女學生。又是一個社會悲劇。
由於李順是自首的,警察也找到李順所說的那間賓館,並在一間房間內發現了陳怡潔的屍體,兇手自首,沒什麼好查的了。
看到這則新聞,我嘴角冒出一絲冷笑。
陳怡潔不只和李順交往,她是個水性楊花的女人,和學校裡幾個年輕帥氣的老師都上過床,當然,包刮我。
當天,陳怡潔找了我,下午四點到常去的那家賓館房間內碰頭。陳怡潔有一種習慣,不管跟什麼人上床,都是同一間賓館,同一間房間。
我跟怡潔痛快的坐了一次後,我做了一個決定,我跟陳怡潔求了婚。
想不到陳怡潔這女人竟然笑我,她說我的長相在學校中只能算是二等貨色,李順還比我帥些,想娶她?那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我登時勃然大怒,我奮力往在床上的她撲了過去,用枕頭悶死了她,她這樣一個女人怎麼有力氣抵抗我?
等我怒火退掉時,才知道大事不妙了,登時,我想到了解決的方法,那就是讓李順來當替死鬼。
我在陳怡潔手機中找到了李順的手機號碼,他們兩個也有一腿,不會錯的。
我在五點半用陳怡潔的手機傳了簡訊給李順,叫他在九點到賓館來。
而我又在七點找他去喝酒,這都是我的計畫,我在酒中加了點藥,等李順醉昏過去後,我便扶著不醒人事的李順離開了酒吧,把他送到了那家賓館......
而接下來的事情就很簡單了,我把李順的衣服脫光,還順便幫他打了槍,讓他射了一些在保險套上,製造出他跟陳怡潔當時做過愛的證據,這招我是看電影學的。
不用說,在房間內有關我的證據,全被我清掉了,我可沒那麼笨。
結局完美,李順真以為陳怡潔是他殺的,傻傻的跑去自首。
想到這裡,我又露出一絲詭異的笑容。
此文章由阿攤於2006/6/18張貼於BBS或個人Blog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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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hiialgcobby
時間:
2006-12-8 04:05 PM
吓 ???
有無咁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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